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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项目 1. 临床: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测血压 2. 心电图 3. 肝功能 4. 血脂、血糖 5. 肾功能 6. . B超 7. X光胸透 二、体检要求 1. 准备工作:每人自带《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拟录用人员体检表》(见附件4, A4纸双面打印),在体检表上填写好基本信息和既往病史等项目,并粘贴好照片。 2. 空腹检查项目:隔天勿饮酒,晚上10点以后禁食,体检当天早上抽血、B超两项做完后才能进食(医院提供早餐)。 3. 到达医院后首先在门诊大楼一楼体检报到处交体检费(每人120元,由体检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请准备好零钱),并按编号领取相关体检单(B超、心电图、化验单等)。如已怀孕,请在领体检单时说明,并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已怀孕周数。 4. 体检人员听从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5. 可灵活机动完成体检项目,先在人少的体检项目处体检,直至做完所有体检项目。 6. 体检表的管理。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报到处。 7. 纪律要求:(1)体检表未按要求填写和未粘贴照片者不得体检;(2)体检须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秩序,不随地扔垃圾,不高声喧哗,不损坏公物。 三、相关政策 1.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要求进行。 2. 体检后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经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予复查。复查时使用原体检表,原则上只限于单科检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3. 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如有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通知补查。故意不参加检查,造成项目缺漏者,该项目视同不合格。 4. 体检表“既往病史”一栏,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病情,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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