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河源市连平县卫生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事局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计划 招聘单位为县内13所镇级卫生院、县健康教育所、镇农医办。 计划招聘人员97名,详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热心为农村基层公共医疗事业服务。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77年7月3日以后出生; 2、报考岗位应与专业对口;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县内户籍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县外户籍应具有本科学历。报名时执业资格暂不作要求,但在聘用后三年内必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方办理入编手续; 4、报考药学、护理学、医技类专业县内户籍应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县外户籍应具有本科学历。护理专业的,需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5、报考县健教所、各镇农村合作医疗办职员和审核员,应具有与医疗或会计相关的大专以上学历,只限连平生源或县内户籍。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连平县201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公告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6月2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至7月5日下午5:30截止。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一楼,联系人:曾令琦,咨询电话:(0762)4320781。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毕业证、执业(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婚育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底)。《连平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已参加工作者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注意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连平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在7月12日至13日到连平县卫生局人事监察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由连平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采取通用试题、闭卷方式统一进行,由人事部门委托上级考试部门命题、评卷,实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2)考试时间:2012年7月15日下午14:00-16:00时,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招考职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来确定面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由面试考官小组对面试对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所缺名额从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后,由连平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考察审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所缺名额从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经以上过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由县卫生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卫生局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待取得执业资格后方办理入编手续。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入编资格作自然失效。 待遇:受聘人员为连平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连平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受聘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连平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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