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有关企业2012年下半年专业人才招聘简章 |
内容 |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有关企业2012年下半年专业人才招聘简章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企业实际需求,2012年下半年引进人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年龄等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市城乡建设局于2012年7月在下述网站上发布: 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网(www.czjs.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时间 2012年7月6日9︰00—7月13日16︰00 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考生应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2年7月16日9︰00—16︰00。 复审地点: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106室)。 资格复审考生需带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②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 ③二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四)组织考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文秘专业安排加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加试。 时间:2012年7月18日左右; 地点:用人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的考官按市有关规定组成。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与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由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监督。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将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考试中心和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管理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招聘工作小组。 招聘工作小组组长:夏永俊、黄英豪、吴留芳 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唐伟业、杨自强、刘元成、沈静、万君贤 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将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考试考核工作,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19-8568205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056 五、本简章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2012年下半年专业人才职位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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