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毕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毕节市委台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毕节市委台办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毕节市台胞台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考调职位:毕节市台胞台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文秘工作)。 考调名额:4名。 三、考调对象 面向全市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考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承担综合文稿材料起草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或法学类专业毕业。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六)考调人员在毕节市台胞台属服务中心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七)县区台办系统报考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以上。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至7月15日(节假日不休)。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毕节市委台办(七星关区南部新区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019室)。联系人:钟以德,联系电话:0857—8221990,1398455981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 (4)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考调的相关证明,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方能报考;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6)已婚人员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7)报名时结合自身工作提交一篇理论文章,题材自选,字数3000字以内。 由他人代报名的,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则对考调计划进行调整。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考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调对象,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调。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根据考调对象笔试成绩排名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按3∶l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考调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按1∶l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在考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调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十、试用和调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由毕节市委台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需在毕节市委台办考调职位上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达到工作要求后,按规定商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中共毕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2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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