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类岗位面试及资格审查通知 |
内容 | 根据《2012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医学类岗位面试及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2年7月15日 (二)面试地点:东营市实验学校南校区教学楼(东营市东城胶州路、运河路交汇处,东营市人民医院北邻) (三)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须从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准考证打印专栏进入下载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因证件不全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面试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出入。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 4、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和其他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应在7月15日7:00前到达面试地点,一律从东营市实验学校南校区东大门进入考点(胶州路西侧)。 二、资格审查 医学类岗位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16日8:30—11:30 (二)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室(东营市东城南一路317号) (三)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1、《2012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2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医学类)诚信承诺书》;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同底版);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等材料;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已注册的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 5、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确因特殊情况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报请东营市人民医院同意,须在7月23日前提交所有材料,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三、所有考生在面试和资格审查期间,应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或资格审查工作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46-8331258、8901616 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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