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厦门华厦学院2015级普招高职高专批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大院校高考招生专题(持续更新)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厦门华厦学院作为国家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院校,始终坚持公益办学理念。为激励优秀学生入学,特制订此奖励办法。 一、福建省普高录取新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2015级福建省普高各科类的优秀新生(不含高职招考专科批); (二)奖励名额:各科类录取名额前5%; (三)奖励等级及金额:设特等奖学金(免学费一年)、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四)奖励条件: 1.文史、理工类新生高考总分达本一线(含)设为特等奖学金; 2.文史、理工类新生高考总分超过本二线(含)设为一等奖学金; 3.其余获奖新生中,位列前30%的设为二等奖学金;后70%设为三等奖学金。 二、外省普高录取新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2015级省外普高录取各科类的优秀新生; (二)奖励名额:各科类录取名额前10%; (三)奖励等级及金额:设特等奖学金(免学费一年)、一等奖学金(3000元)。 (四)奖励条件: 1.文史、理工类新生高考总分超过本二线(含)的设为特等奖学金(备注:本省份设置了本三批次); 2.文史、理工类新生高考总分超过本三线(含)设为一等奖学金(备注:如无设置本三批次,则超过本二线设为一等奖学金) 三、其他事项 此奖励办法解释权归于厦门华厦学院招生办。 厦门华厦学院招生办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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