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黔东南州剑河县科技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拓宽科技部门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活力,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县内公开遴选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科技局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遴选到县科技局工作。 二、组织形式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科技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遴选的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遴选县科技局工作人员2名,其中:科技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岗位代码01;科技局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岗位代码02。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剑河县政府系列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干部(不含教育系统)。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条件(办公室岗位: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综合服务中心岗位:具备农、林、牧、水产专业职称)。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通过招考聘用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未满三年的;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科技局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逢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剑河县科技局办公室(行政中心二楼左)。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剑河县科技局201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岗位1个。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组织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8月10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到县科技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不指定参考书。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及拟报职位的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参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上午9时--11时。 笔试地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行政中心五楼左) 2.面试 面试内容及方式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岗位计划数与报考数1∶3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到科技局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科技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5228878 监督电话:0855-5221447 0855-5369358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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