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相关内容更正启事 |
内容 |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对《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1、“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由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不设合格分数线。”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学前教育岗位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60分及格,达不到及格分的不得参加体检。” 5、“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6、“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7、“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8、“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2年7月31日下午17:00前,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科。” 9、“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缴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10、“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8月2日上午。” 11、“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3日下午17:00前在报名地点一楼大厅公布。” 12、“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8月6日。” 凡《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内容与本启事相冲突的部分,以本启事内容为准。 特此更正。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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