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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为做好我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及录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2年7月29日。请各位考生在当天上午7:20到泸西县人民政府五楼(原人事局会议室)集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费:300元/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不按时体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下午14:00到泸西县人力资源开发科(原劳动局二楼)填写录用审批表,需要提交的证件: 1、毕业证原件; 2、《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4、报考各乡镇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三张5分彩色免冠近期照片。 二、档案转递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2012年8月15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到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请落实档案存放单位后,及时到人力资源开发科办理调档函。 三、其它要求 (一)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考生应按照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时遵照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体检。 (三)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联系电话:0873—6623539。 泸西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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