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镇江新区2012年幼儿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优化镇江新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幼儿专任教师。 一、 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正式录用四个程序进行。新区成立2012年镇江新区幼儿专任教师招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幼儿专任教师招聘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7月20日-7月28日(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江苏省镇江市金港大道98号、镇江新区管委会1号楼社会发展局教育科152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截止报名结束,按报名人数1:1进行笔试和面试。 3.应聘须提供资料: (1)镇江新区2012年幼儿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签署《个人信息真实承诺书》;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2张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 (3)个人简历1份; (4)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者务必按职位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经审核或查实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镇江新区门户网和镇江新区教育网上公示,并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1:1比例进入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理论测试和能力测试两部分,分值均为百分制,不指定复习用书。 理论测试主要测试学科相关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测试绘画、舞蹈、自弹自唱能力。 总成绩计算方法:理论测试×30%+绘画×20%+舞蹈×20%+自弹自唱×30% 总成绩70分为录取基准线,70分以下人员淘汰。 考试时间暂定于8月4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镇江新区门户网和镇江新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三、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0825669、80825670,监督电话:0511—80825662。 解释权属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科。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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