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山市龙陵县2012年县直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选调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各单位岗位需求申报情况及《龙陵县县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龙办发〔2011〕26号)规定,经县委、政府批准,现将2012年县直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卫生系统)中具有专业技术身份的人员进行选调。 二、考试条件及要求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该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须在基层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二)县外符合报考岗位设置条件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单位、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可报名。 (三)卫生系统选调对象须在基层卫生院工作四年及以上(含符合其他单位选调条件的),同一卫生院符合县直任何单位选调条件的,经单位领导同意,报考人数不能超过2人。 (四)符合单位其它选调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根据自身学历、专业及单位招聘条件,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原单位根据工作和人员结构的实际,出具同意报考、从事本岗位工作年限证明,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选调单位审验同意,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资质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交5分近期免冠照片1张。 如提供以上资料有虚假行为,经查实取消考试报名或选调资格。 四、报考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31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二)考试时间:2011年8月9日上午8:30至10:30。于8月8日下午2:30至5:30到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查分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于8月12日8:30至11:00为查分时间,将聘请教育、纪检部门人员组成,按教育系统中考、高考有关方式进行。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总分60分。 卫生系统:医疗类合卷考,《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吴在德、吴肇汉主编)及《内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叶任高、陆再英主编),分值各占30分。护理岗位合卷考,考试教材为《护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写,2009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 其他单位的岗位,考试教材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2版,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谭力耘主编)。 (二)面试:总分40分。根据各单位选调计划,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3的比例进行面试(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五名考评人员分别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平均分计算成绩的办法评分。纪检监察部门参加1人为监督员。 六、考试选调办法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及各单位岗位设置,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选调,办理调配手续。如成绩相同,优先选调高学历者;学历相同,优先选调高职称者。 七、纪律 (一)在人社部门发出报名、考试、面试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考试、面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各个环节,均可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考试选调。 (三)在考试选调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内,人社及纪检监察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报考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是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四)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128855 联系电话:6128501 附件:龙陵县2012年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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