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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州吴江市2012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内容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2〕17号)精神,决定在我市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各镇(区)民政协理共3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吴江籍生源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
    2.特困职工家庭;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3个月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苏州人事考试网(www.szrsks.com),苏州人事考试报名网页显示的岗位名称“民政协理”,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2.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
    3、资格审查
    (1)材料审核
    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请尽快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科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松陵镇鲈乡北路211号,联系人:毛虹,联系电话:63450669)。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2)电子照片审核
    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苏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3)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2~14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9月15日上午9∶00~11∶30,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5、10月8日~10月31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组织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1)面试、考察
    面试时间:10月8-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民政部门、用人单位、社会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以上的为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公示
    对于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用人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县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jsszhrss.gov.cn/),苏州市民政局(http://www.mzj.suzhou.gov.cn/)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3)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各镇(区)招录的防灾减灾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就近聘用。
    四、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年薪待遇原则上不低于2.5万元,年底各镇(区)结合各自情况,参照同类岗位给予一定考核奖励。
    2.各镇(区)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同用人单位现有人员管理渠道相同,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并从试用期开始,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纪律
    公开招聘考录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2012年苏州吴江市民政招聘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职位简介表
    

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江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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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5: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