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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茂名市公开招聘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12年8月9—10日,上班时间。请网上审核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并带齐相关材料,到茂名市卫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须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 2.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 3.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5.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且不作任何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咨询电话: 茂名市卫生局:0668-2979118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8-2976950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