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盐城市亭湖区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
内容 | 为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29号),经研究,决定开发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 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亭湖籍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特困职工家庭;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 5.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我区的基层民政协理员岗位,招聘人数53人。 三、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由各镇、园区社事办、街道社事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其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1500元执行,并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集体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人员录用后,由各街道(镇)、社区(村)安排相关工作,并负责管理。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各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推荐表、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 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亭湖新区办公楼506室) 联系电话:0515-66691266 3.电子照片审核 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4.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2~14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6.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市负责,参加面试、考察人选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构成比例由市确定。 7.体检和公示 参加体检人选比例由市确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8.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人员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一经发现,则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被查出上述等违规行为的,将立即予以辞退。 3.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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