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通市海安县职教园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县职教园区管理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县职教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派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选聘对象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未满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四、选聘条件及人数
注:岗位代码01、03、05为管理岗位。 五、选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由县职教园区管委会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 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选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聘。取消岗位情况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www.haldbz.gov.cn)。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18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2年8月20日(14∶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时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2012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2012年8月21日19时左右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3.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21日19时左右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网站公告,组织选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4.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 5.考察。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察。 6.体检。县职教园区管委会根据考察的情况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7.公示与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因体检或拟选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聘的,或拟选聘人明确放弃的,可一次性依次递补,选聘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照片(1寸)2张和考试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7日(9∶0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职教园区管委会406室(县城高庄路136号,县职教园区东南角培训楼)。 4.咨询电话:0513-81811298。 七、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牵头,县职教园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县职教园区管委会、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海安县职教园区管委会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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