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雇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6名雇员(男性2名,女性4名),从事县长服务热线受理的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二)具有博兴县常住户口,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 27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流利,热爱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共事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心态积极健康。 (四)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17日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东服务大厅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相关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于8月19日上午到博兴县人社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试用期过程,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其中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如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按照录用计划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一)笔试 时间:2012年8月20日 上午9:00—11:00 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全部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博兴县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费为70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录取办法 (一)体检 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对报考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确定考核体检、政审对象。 (三)录用 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名单在博兴县人才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分别报人社、财政等部门备案。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合格后由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为1年,内含3个月的试用期。 咨询电话: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395506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 2395067 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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