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盐城市建湖县农进城教师选调公告 |
内容 | 为促进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缓解学科教师结构性矛盾,解决少数教师的实际困难,推进全县教育的和谐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超编乡镇学校(近湖镇除外)选调少量教师补充县城学校紧缺师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申请选调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中学为本科及以上,小学为专科及以上)和教师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龄满三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一九六七年元月一日以后出生)。持有高、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各个学段不能兼报。报考的学科必须同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最后学历学科一致。对近三年违规搞有偿家教被通报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程序:申请调动的人员必须个人具报告,并填写《2012年申请选调人员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县统一组织的笔试和考核。 三、选调办法:县城教师的选调,采取笔试加考核(上微型课)的办法,择优选用。符合条件的申调教师,首先参加县组织的笔试。为鼓励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在农村学校实际工作年限(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选派到教师研修工作站学习和到联盟校交流的,视为在农村工作年限),每年加0.3分,折算计入笔试成绩。教师在农村学校实际工作年限先由所在学校初审,校长签字,再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确认。其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再组织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上微型课)。最后按笔试和上课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上课成绩×60%),严格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切线选调(尾数同分时录用工龄长的)。入围人选按学科、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 四、选调原则:1、“三公开”原则:公开选调方案,公开选调过程,公开选调结果。2、凡进必考的原则:所有申请选调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县统一组织的笔试和考核。3、宏观调控的原则:同一镇(建阳镇除外)、同一学段、同一学科选调不超过2人。 五、选调学科及人数 (具体学校需求情况见附表) 六、其它事项 1、报告提交时间和地点。时间:8月16日至8月20日下午6:00。地点: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考试考核范围及要求(见附件)。 七、为保证教师选调工作积极稳妥,决定成立由分管县长和政府办、监察局、编委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县编委会确认。 选调工作请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附件:1、2012年有关学校教师需求情况一览表 2、2012年教师选调考试考核范围及要求 3、2012年申请选调人员登记表 监督举报电话:86210301(县纪委执法室) 86233249(教育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86220569(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86232117(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1、2012年盐城市建湖县县城有关学校教师需求情况 2、2012年盐城市建湖县教师选调考试考核的有关说明 建湖县教育局 2012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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