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佛山市信息网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信息网络及安全管理岗位(1名),主要从事电子政务网网络、安全等设备和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数据机房管理岗位(1名),主要从事数据中心机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网站管理岗位(1名),主要从事政务网站群的策划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4.软件开发与维护岗位(1名),主要从事数据共享平台、办公自动化系统等政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工作。 5.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岗位(1名),主要从事电子政务项目的方案策划、工程建设和协调推进等工作。 6.信息资源管理岗位(1名),主要从事政府内部各类信息化项目的资源整合、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信息网络及安全管理岗位(1名,需要24小时值班,聘为助理级):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具备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国家级信息安全从业资格; (4)具备2年以上计算机网络或信息安全从业工作经验。 2.数据机房管理岗位(1名,需要24小时值班,聘为助理级): 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已具备计算机网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具备2年以上中大型数据机房网络、服务器、虚拟机和存储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经验。 3.网站管理岗位(1名,需要24小时值班,聘为助理级):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传播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2年以上网站群运维、策划或程序设计工作经验; (4)熟悉主流数据库技术,熟悉J2EE或.NET,具备较强的软件开发能力;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宣传策划能力。 4.软件开发与维护岗位(1名,聘为助理级):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2年以上数据库管理和程序设计工作经验; (4)熟悉主流数据库技术,熟悉J2EE或.NET,具备较强的软件开发能力;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宣传策划能力。 5.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岗位(1名,聘为助理级):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具备计算机或电子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具备5年以上从事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 (5)具有国家认可的保密资格证书;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6.信息资源管理岗位(1名,聘为助理级):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经济管理类和计算机类双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5年以上从事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7日、9月10日、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5字楼,联系电话:83981455,联系人:吴小姐。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信息网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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