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青岛市胶州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非在编人员招聘方案 |
内容 | 胶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胶州市衡器检定管理所及胶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系胶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胶州市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与校准和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及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2012年以前普通高校毕业生,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胶州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的人员(详见附件1)。 (三)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的团队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8日—9月7日。 2、报名地点:胶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胶州市新城区质监大楼,联系电话:82206920、82206900)。 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身份证、相关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后再通知笔试、面试。 3、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二)笔试 1、专业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基本技能知识以及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工作由胶州市质监局组织,按照人事考试规则要求实施。 1、面试工作在9月26日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胶州市人力资源网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确定,其中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工作由胶州市质监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由质监局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或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由质监局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新录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原则上为一年(持有检验资格证书的实习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录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办理用人手续以及医疗、养老等保险。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各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胶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受青岛市质监局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室的指导和监督。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胶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2012年人员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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