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攀枝花市米易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名额(共7个) (一)编辑记者岗位4个。 (二)播音主持岗位1个。 (三)影视节目审检及文稿管理岗位1个。 (四)网络规划设计与节目包装制作岗位1个。 二、招聘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省招聘,专科学历的仅面向攀枝花市(生源地或户籍地)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资格条件。 具体的报考资格条件见《米易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年龄按周岁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9月10日(45周岁以下指在196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共同组织。 (二)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506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旧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待办的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本年内)二寸免冠彩照3张。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原件。 (五)报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代报名者须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此表在报名点领取)。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应由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主管部门出具,工作经历时间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9月10日(即在2012年9月10日以前在相关岗位上工作已满2年)。 3.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职人员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聘用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考资格初审及岗位调整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通过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六、笔试准考证领取及考试费用缴纳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报考资格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 领取地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506办公室)。 (二)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参加笔试的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00元;通过笔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七、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均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 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06〕2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对盐边县、米易县和仁和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下同),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5分;对市级和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县(区)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于2012年9月17日送交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计算。 政策性加分加在笔试成绩折合前的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 ×50%。 政策性加分加在笔试成绩折合后的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专业知识》×50%+政策性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10月15日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6.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到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名额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或划定最低分数线,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2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 (2)领取地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506办公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7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综合成绩的公布。 综合成绩通过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为保证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闱人员的总体素质,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分别划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1.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2.考核的组织。考核由米易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二)体检。 考核合格的人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在确定聘用岗位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过时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本公告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882360095 米易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0812-8172979 监督电话:米易县监察局 0812一8179744 附件: 米易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012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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