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宁市西乡塘社区就业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区就业服务水平,实现乡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信息互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就业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招聘社区就业专职工作人员73名。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1994年9月1日之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联系电话:0771-3132678。 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为200分。 3、考核 考核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5、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与所在单位鉴定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首次聘用含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2、73个社区的就业专职工作人员与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村级就业专职工作人员与当地村委会委员享受同等待遇。 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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