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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县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拟遴选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12年9月3日至9月11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接待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综合办公楼728室) 联系人:章小英 联系电话:7333053518225325203 通讯地址: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各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调动的问题,我部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研究是否调动。 附件:石柱县公开遴选县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表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2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