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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关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拟调人员相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28)86277466 (省文化厅人事处) (028)86269656 (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公示人拟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如经核定不符合《公告》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附件:《拟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012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