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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曲靖市农业局关于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内容
    曲靖市农业局关于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
    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曲靖市农业局关于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Ⅰ、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面试方案
    一、面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动手能力强、符合中等职业教育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教师人才为目标,选拔优秀人才,为农业职业教育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标准,注重能力的原则;
    3.用得上,留得住的原则;
    4.课堂说课、提问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一)组织领导
    1.本次面试工作由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负责组织,并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面试评委的抽选工作。
    2.本次面试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具体人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抽相关专业教师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人。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采用说课与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15分钟,现场问答时间5分钟。
    2.面试内容为说课。即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教学环节的要求,对选定教学内容进行说课,包括说教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板书等。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作为教师的基本条件、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面试人选确定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名并列时,只取第一名面试,第二名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2.面试前须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在资格复审1周前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农业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农业信息网》(http://www.qjagri.com)等网站进行公示。
    6.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四)面试时间、地点、程序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确定后由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本人,报考人员也可在指定公示网站查询。
    2.面试地点: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
    3.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警戒线、警戒区。考场与侯考室、侯分室相隔离,互不干扰。提供医疗、后勤等相关服务。
    面试室: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职教园区)福缘楼10楼视频会议室。
    候考室: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职教园区)福缘楼10楼中会议室。
    候分室: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职教园区)福缘楼11楼大会议室。
    4.面试程序:
    (1)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专业(岗位)选择同一教材,并确定教材中的同一个章节通知考生进行准备(面试前一天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到校领取教材);在面试报到时,将说课内容书面材料交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试开始前,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业(岗位)顺序,然后同一专业(岗位)的面试人员再抽取面试顺序。
    (2)应试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室、候分室。
    (3)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后果考生自负,面试照常进行。
    (4)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不叫姓名,主考官按面试通用指导语和面试试题内容引导和提问。
    (5)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考官所提问题。其他考官提问,需征得主考官同意。
    (6)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退出考场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五)面试要求
    1.应试人员凭人事部门核发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不得携带除说课讲义、教案之外的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3.应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考官要准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人员打分,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5.面试工作人员须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维持好秩序,管理好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6、面试监督人员须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负责监督面试试卷开启、保管和回收;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六) 面试的主要测评要素及评分标准
    面试的主要测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生的基本条件(20分)
    (1)仪表、仪态:衣着整洁,端庄大方(10分)
    (2)言谈举止:普通话流利、形体语言得体。(10分)
    2.考生的能力(80分)
    (1) 控制时间的能力:说课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10分)
    (2)书写能力:板书工整、清晰、易于辨认,可以用课件辅助说课,但是否用课件不作为评分的条件。(10分)
    (3) 教学计划能力:说课的内容符合中专学生的学习要求,重点、难点把握适度。(25分)
    (4) 教学组织能力:能组织好整堂课的教学(25分)
    (5) 教学方法:运用相应的方法组织教学(10分)
    (七)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考官按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定打分。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数四舍五入。
    2.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经计分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由主考官审核通过签字确认并当面向考生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的第二天,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面向社会公示,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农业信息网》(http://www.qjagri.com)、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校务公开栏及校园网站(http://qjnx.com)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九)考核人员确定
    1.面试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并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告,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满经主管部门批准,通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2.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将拟录(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法定节假日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和录(聘)用手续。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3. 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优先录用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执行。若上述条件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十)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十一)纪律与监督
    1.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2.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4.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与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5.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6.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7.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
    9.面试过程,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第六纪工委相关领导进行面试指导和监督。
    三、本面试方案由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4-6178955
    Ⅱ、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推动我市职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面试内容及方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下设两个工作组:
    1、面试工作考评组。面试工作考评组共设7人,主考官1人,成员6人。负责整个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客观、公正地评定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2、面试工作考务组。考务组成员负责引领、联络、协调、统分、核分、记时等工作。
    (二)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专业能力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创新能力、从事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
    1、回答问题:应试人员根据考评小组的提问即兴回答,所提问题及回答问题不得涉及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其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举止仪表,以及运用心理学的方法,测试应试人员的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等。
    2、岗位能力测试
    (1)教师岗位。说课: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组织能力和专业素养。
    (2)其他岗位。业务解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岗位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三)面试人选确定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名并列时,只取第一名面试,第二名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2、面试前须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1周前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农业信息网》(http://www.qjagri.com)等网站进行公示。
    6、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的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
    1、面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曲靖应用技术学校
    3、面试的程序
    (1)应试人员须按学校通知时间到达候考室报到,由工作人员向应试人员宣读面试程序、纪律及注意事项,组织应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迟到30分钟者作自动弃权处理,面试照常进行。
    (2)工作人员按序号每相隔30分钟左右将1名应试人员依顺序带入备考室,作相应考试准备,再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的面试室进行面试。
    (3)面试时,面试考官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
    (4)计分人员负责核计和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人员得分由核分员(记时员)核定、面试主考官及面试监督人员签字后,交工作人员到成绩公布室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
    (5)面试完毕,应试人员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和面试室。工作人员引导应试人员进入成绩公布室,公布成绩后引导退场。
    (五)面试方法
    1、教师岗位:应试人员在备课的基础上,主要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旨在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组织能力和专业素养。
    2、其他岗位:主要采用答辩(业务解析)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时间规定:教师岗位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其他岗位业务解析15分钟,答辩5分钟。计时员在面试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面试时间到,即刻停止答题。
    (六)面试要求
    1、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不得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3、应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考官要准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人员打分,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5、面试工作人员须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维持好秩序,管理好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6、面试监督人员须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负责监督面试试卷开启、保管和回收;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七)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的计算。是将7位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相加平均,即为应试人员的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末尾数采用“四舍五入”法。
    2、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人员确定
    1、面试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上报主管部门并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告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满,经主管部门批准、体检、考核合格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2、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3、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优先录用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执行。若上述条件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九)纪律与监督
    1、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和市第六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同时接受应试人员、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2、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3、命题人员、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4、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与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5、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6、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7、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
    (十)其他事项
    本面试方案由曲靖应用技术学校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4-897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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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18: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