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大新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工作人员(简称)。 (二)招聘数量:共8名。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1日至198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面试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1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大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3628723 (三)提交材料与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 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如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的待遇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个人应缴的各种社保金),表现突出的视情况适当给予奖励。 六、经费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中共大新县委员会大新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