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地点: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沂市市政府院内)。 3、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未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历查询码(往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已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查询码、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与原就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终止聘用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未经人事部门鉴证的须提供报到证);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报到证; 报考市司法局公证处职位的还须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所取得的证书。 以上所提供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4、调档: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行调档。档案未转至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的,可直接将档案寄(转)至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沂市市府路37号,邮编221400)。如需开具调档函的,可到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调档函。档案转入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27日。 5、本通知发布后,应聘者须于9月21日15:00—18:00期间电话确认,同时须提供个人档案所在部门(单位)具体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确认电话:0516-88922218。 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说明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齐全的档案、材料,亲自到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8922218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