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
内容 |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曲靖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曲靖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由市残联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并在《曲靖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站查询,以免遗漏重要通知。 网址: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qj.xxgk.yn.gov.cn/) 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 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 四、面试人选确定 (一)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曲靖市残联在资格复审前一周内电话通知考生带齐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三)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残联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由曲靖市残联报经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 (四)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残联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网站进行公示。 (六)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残联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残联在《曲靖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规定网站进行公布。若无递补人员,由曲靖市残联报经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既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五、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 (一)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人选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人员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 (二)面试考场设2名以上监督员,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现场录音录像。 (三)面试设工作人员3名以上,负责面试联络,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收缴保管面试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面试计时,面试分数计算和面试成绩统计等。 (四)面试请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进行现场监督。 六、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30分钟。 (二)面试内容。面试试题由曲靖市残联委托相关机构命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专业有关的知识、能力、价值观、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1个面试考场、1个候考室、1个休息室。 (一)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警戒线、警戒区。考场与侯考室、休息室相隔离,互不干扰。提供医疗、后勤等相关服务。 (二)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侯考管理员、侯分管理员。 (三)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毕业证、报到证或登记证、笔试准考证及资格复审单位盖章确认的资格复审表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面试开考后仍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组织面试。 2.面试考生由引导员从报到地点引入候考室。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需要离开候考室,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3.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不叫姓名,主考官按面试通用指导语和面试试题内容引导和提问。 4.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考官所提问题。其他考官提问,需征得主考官同意。 5.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5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退出考场进入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八、面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不得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二)应试人员不得提与面试有关的其他要求。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考官要准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人员打分,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四)面试工作人员须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维持好秩序,管理好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五)面试监督人员须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负责监督面试试卷开启、保管和回收;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九、考生成绩计算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末位数四舍五入),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 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三)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公布。计分员计算出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填入评分汇总表,签署姓名,再经考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交主考官。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等候,待后一位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听取本人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面试考生面试结束,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对考生综合成绩进行计算,并现场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同时考生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布。 十、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和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若上述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际能力。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 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残联确定并组织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十一、拟录(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曲靖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及录(聘)用 (一)对拟录用人员,曲靖市残联在《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残联报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核准,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办理拟录(聘)用相关手续。 (二)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报考人员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曲靖市残联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和情况说明,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曲靖市残联在《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规定网站进行公布。 (三)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曲靖市残联报曲靖市委组织部批准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曲靖市残联在《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规定网站进行公布。 十三、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七)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 十四、本方案由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电话:0874-3986815 15287400315 监督电话:0874-3986863 0874-3128232 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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