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宁市西乡塘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补充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我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工作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 招聘西乡塘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8名。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南宁市户口、年满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6、熟悉电脑操作; 7、身体健康; 8、具有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71-3132678 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相片。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劳动保障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2012年1至9月重大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期5天。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挫折承受能力、团队意识与精神、举止仪表与教养等岗位匹配素质。 4、考核 考核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实施。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6、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数1:1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岗位待遇 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薪酬待遇为1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等费用,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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