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补充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加强良庆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工作,根据南宁市统一布署,现决定面向本市补充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良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补充招聘人数为5名。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南宁市城区户口,年满18周岁(1994年9月30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6、熟悉电脑操作; 7、身体健康; 8、具有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5寸生活照1张。 3、报名地点:良庆区人力资源市场(良庆区大沙田先锋街1号金桃源大厦二楼,良庆区政府旁100米)。 4、若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报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劳动保障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2012年1至9月重大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7日。2012年10月2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在本城区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面试时间:2012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数1:1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本城区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第5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组织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报送备案并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城区人社局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城区相应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其他 1、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薪酬待遇为 1500 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等费用)。 2、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实行岗前培训,执证上岗,具体由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统一组织培训。 咨询电话: 4507360 4509803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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