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受盐田区区直机关委托,招聘1名司机,2名食堂服务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服务员2名 1、盐田区户籍; 2、女性,25周岁以下; 3、2年以上酒店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餐厅服务技能; 4、工资待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司机1名 1、深圳市户籍; 2、男性,45周岁以下; 3、持有A2以上驾驶证,具有10年以上驾驶经验; 4、工资待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请于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之前带齐驾驶证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留存复印件,相片1张,到深圳东部人力资源市场3楼报名。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