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丽水市质量监督局莲都区分局: 你单位《关于同意录用何朝琳为丽水市工业园区质量技术监督所事业人员的报告》(莲质〔2012〕4号)悉,根据《2012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研究,同意招聘何朝琳同志为你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附后)。招聘人员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期从2012年9月28日开始计算,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 附:2012年丽水市质量监督局莲都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招聘单位 |
试用期 |
1 |
何朝琳 |
女 |
1989.09 |
本科(普通高校) |
丽水工业园区质量技术监督所 |
1年 |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