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一、拟招聘的岗位、需求专业、招聘条件及计划数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简历(内有本人近期相片)、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邮寄送至本院人事科(请标明应聘岗位)。 报名地点:广州市横枝岗路78号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人事科(邮编:510095) 联系人:高老师 谭老师,联系电话:020-83509102 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三、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由医院组织,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或以上方组织考试;笔试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2、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考试):按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替补其他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3、体检: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本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本信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医学院网站、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人事科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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