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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相关程序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差额考察,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下14名同志进行为期半年的试用,现公示如下: 一、法规业务岗(1名) 周 辉(潼南县委政法委) 二、调研文字岗(1名) 陈 鑫(长寿区纪委监察局) 三、宣教业务岗(1名) 李翔宇(北部新区公安分局) 四、计算机网络岗(1名) 任海军(丰都县纪委监察局) 五、工资和干部档案管理岗(1名) 汪 华(石柱县纪委监察局) 六、办案业务岗(3名,按姓氏笔划排序) 田 敏(綦江区区委办公室) 何 磊(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张天志(北碚区纪委监察局) 七、综合业务岗(6名,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柱雄(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胡 超(涪陵区区委组织部) 顾 斌(大足区纪委监察局) 韩宝苍(黔江区检察院职侦局) 谭官浩(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魏建新(开县纪委监察局) 对上述14名同志的试用如有意见,请于2012年10月26日前电话或书面向市纪委干部室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受理人员将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选调试用的问题,我委局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选调试用。 电话:63899475 63895972 中共重庆市纪委 重庆市监察局 2012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