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经凯里市人民政府同意,拟采取竞争性差额遴选方式在黔东南州范围内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到凯里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计划、职位 本次遴选计划为3名,全部为凯里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公务员身份。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一年以上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及要求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黔东南日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地点: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凯里市行政中心C座318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其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4)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凯里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考生于2012年11月5日—11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行政中心C座31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等。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遴选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0日下午14:30至17: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由遴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可递补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行政中心C座312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凯里市人民政府网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九)试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借调手续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 (十)办理调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被多家单位确定为遴选对象的,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调动前作出决定,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后,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其他遴选计划。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8065672;联系人:韩旭。 凯里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2012年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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