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你单位《关于录用刘倩、汤灵两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莲计生〔2012〕31号)悉,根据《2012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研究,同意招聘刘倩、汤灵同志为你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附后)。招聘人员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期从2012年9月28日开始计算,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 附:2012年上半年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招聘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招聘单位 |
试用期 |
1 |
刘倩 |
女 |
1986.05 |
本科(普通高校) |
莲都区仙渡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计生站) |
6个月 |
2 |
汤灵 |
女 |
1987.10 |
本科(普通高校) |
莲都区峰源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计生站) |
6个 |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