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2012年公开招聘科研人员简章 |
内容 | 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南京农业大学和宿迁市人民政府联合共建的一所科研机构,隶属于宿迁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紫薇大道17号(江苏省农民培训学院内)。为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加快推进研究院建设进程,经南京农业大学和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科研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岗位2名,专业要求为设施园艺、蔬菜、园艺或蔬菜育种,其中岗位一:栽培方向1名,岗位二:育种方向1名。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可报名); (二)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内(1977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72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八小时以外的工作条件; (四)身体健康; 三、岗位性质及待遇 宿迁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应聘并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sunj72@163.com,研究院将收到相应电子材料后确定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报名从发布公告开始,截止2012年11月23日。 (二)资格审查 研究院根据专业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并在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带齐原件并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应聘人员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名; (2)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 (4)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套; (5)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三)面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研究院人才招聘小组对考生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并在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重新组织面试。 体检工作由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研究院按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六)公示与聘用审批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进编手续,薪酬待遇按照宿迁市直事业单位规定标准执行。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宿迁市科技局和研究院等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151(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通讯地址: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邮编:210095 联系人:孙锦 联系电话:025-84395267 南京农业大学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科技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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