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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招聘高明区新市医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高明区公开招聘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高明区新市医院、高明区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12日 监督电话:88661380 附件:高明区新市医院、高明区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拟录用工作人员情况表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2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