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基本条件 |
附加条件 |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打字员 |
1 |
符合《关于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6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3.身体健康。 |
1.本科以上学历;2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文字处理;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广州市常住户口。 |
驾驶员 |
3 |
1.高中以上学历;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证以上);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广州市常住户口。 |
广州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 |
报账员 |
1 |
1.大专以上学历,财计专业;2.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文字处理;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具有1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5. 广州市常住户口。 |
驾驶员 |
2 |
1.高中以上学历; 2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证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广州市常住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