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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在丽水市区范围内招聘1名驾驶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含亲属)。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男性,高中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家住本市区的丽水市常住人口。 3、持B1及以上驾驶执照,具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未发生交通事故。 4、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2年11月20日下午5点前到丽水市外侨办(市行政中心1636办公室)报名。退伍复员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联系电话:2091801、2091798。 三、录用办法 经路试、面试、政审、体检后,择优录用。 四、有关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丽水市外侨办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