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2年海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11月13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的对象进行了资格复审,由于部分考生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等原因,部分岗位需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表)。 请递补人员于2012年11月14日8:3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参加资格复审,地点: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0420室。联系电话:0513-82269292 82202234。 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大专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 ②已经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或离职的,需要提供辞职或离职证明原始材料。 ③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④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 附: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