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黔西南州州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黔西南州州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州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州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2年计划招聘41名,经费自收自支,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一《黔西南州州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工勤岗位中专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黔西南州州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兴义市沙井街体育公园办公区);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年限证明,在岗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大学生”同时持县项目办、引导办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5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黔西南州州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2月7日至12月8日。 发放地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办公室(兴义市沙井街体育公园办公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专业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为专业快题设计,自带图板(2#或3#)及绘图所需的笔(彩笔)、工具(考试用纸由考场提供、允许带工具书)、电脑设计等。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100分)、《综合知识》(100分)。 (2)笔试时间: 2012年12月8日上午:09:00——11:00《专业知识》、《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2012年12月9日上午:08:30——17:00《专业技能测试》。(含中午30分钟午餐时间)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只考《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的按100分计;考《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的,《专业知识》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 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只进行笔试的职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没有考核依据(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档案等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223969(州交通局人事教育科) 0859—8708589(州设计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3241595(州人社局监察室) 2012年黔西南州州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职位表 黔西南州州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办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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