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科技学院2012-2013学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科技学院是一所年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它是由两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办学声誉的原中央部委属高校——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示范性高工专重点建设学校)合并组建,于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学院以工为主,冶金、石油、机电为特色,工、理、经、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区位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朝气蓬勃、蕴藏着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等学校。 学校占地2000余亩,建筑总面积55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2.59亿元。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1500亩的新校区东邻歌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西有缙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地理优势得天独厚。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配套,是重庆市“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单位”,充满着生机与活力。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2000多平方米,藏书100万余册,并拥有大批数字化信息资源。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6人,其中专任教师106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达480余人,博士175人、硕士722人,在读硕士、博士60余人,有市级学术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16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24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人,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现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体育部等13个二级学院(部),并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和自考办公室。开设有石油工程、冶金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等39个本科专业和5专科专业。 学校坚持以“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和“立足重庆、背靠行业、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办学思路,深入实施“特色立校、文化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确立了尽早把学校办成一所特色鲜明、国内知名、走向国际的高水平特色科技大学的奋斗目标。 二、二级学院及专业设置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现有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4个本科专业和油气开采技术1个专科专业。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现有金属材料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5个本科专业和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1个专科专业。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现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电子工程3个本科专业和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1个专科专业。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5个本科专业和电气自动化技术1个专科专业。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现有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化工与制药4个本科专业和应用化工技术1个专科专业。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开设有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3个本科专业。 安全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学院开设有安全工程、消防工程2个本科专业。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开设有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5个本科专业。 法政与经贸学院 法政与经贸学院开设有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本科专业。 数理学院 数理学院开设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理论与应用力学2个本科专业。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开设有英语(商务方向)1个本科专业。 体育部 人文艺术学院 人文艺术学院开设有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3个本科专业。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备教授职称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它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2012-2013学年度进人计划
说明:加括号的人数表示选择性进人指标,即在博士与教授中选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于2013年6月5日前向我校二级学院递交应聘材料,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均可。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重庆科技学院相关二级学院办公室 邮编:401331 传真:023-65023925 学校组织人事部招聘工作联系人: 王老师、张老师 023-65023815 电子邮箱:cqrenshichu@yahoo.com.cn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比 较,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将初选合格应聘人员资料送有关学院(部),学院(部)对应聘人员进行学术水平评估后,通知有关人员面试。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在有效的报名时间内,每一 个月组织一次考试考核。 2.考试考核方式:学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专家,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须持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考试考核具体方式,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根据综合考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组织人事部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重庆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主页查询。 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完善聘用手续 1.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经过验证后办理《就业协议书》或人才引进协议签定手续,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应聘人员到岗后,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七、高层次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两院院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条件从优,特别商定。 (二)引进“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基本待遇 (1)在学校位于大学城的新校区提供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购买的200平方米以内教职工住房一套; (2)视申报科研方向,可提供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人民币; (3)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工作室和办公设备设施。 2.其他待遇 (1)不随调配偶的待遇 ①对购买在学校位于大学城新校区的教职工住房者,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20-30万元人民币;如不购买新校区教职工住房而在校外购房者,则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30-50万元人民币; ②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12-15万元人民币。 (2)配偶符合我校随调条件的待遇 对购买在学校位于大学城新校区的教职工住房者,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0-15万元人民币;如不购买新校区教职工住房而在校外购房者,则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5-30万元人民币。 (三)引进三级教授,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1.基本待遇 (1)在学校位于大学城的新校区提供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购买的160平方米教职工住房一套; (2)视申报科研方向,可提供科研启动费6-10万元人民币; (3)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其他待遇 (1)对购买在学校位于大学城新校区的教职工住房者,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0-15万元人民币;如不购买新校区教职工住房而在校外购房者,则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5-20万元人民币; (2)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6-10万元人民币。 (四)引进教授或博士 1.基本待遇 (1)在学校位于大学城的新校区提供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购买的75平方米以上教职工住房一套; (2)视申报科研方向,可提供科研启动费2-4万元人民币; (3)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其他待遇 (1)对购买在学校位于大学城新校区的教职工住房者,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5-8万元人民币;如不购买新校区教职工住房而在校外购房者,则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8-10万元人民币; (2)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5-7万元人民币。 (五)引进夫妇双方均是博士 1.在学校位于大学城的新校区提供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上教职工住房一套,对购买在学校位于大学城新校区的教职工住房者,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8-15万元人民币;如不购买新校区教职工住房而在校外购房者,则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5-20万元人民币; 2.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8-10万元人民币; 3.视申报科研方向,可分别提供科研启动费2-4万元人民币; 4.分别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六)引进重点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急需的其他专业人才条件从优,特别商定。 (七)本优惠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优惠办法同时作废。 八、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邮件文件名应包含专业和应聘岗位; 2.所有应聘人员请按照我校2012-2013学年进人计划提交资料,不符合进人计划的资料恕不接收; 本简章由重庆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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