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黔东南州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全县招聘专职消防员和文秘员简章 |
内容 | 为加强我县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培养标准化消防技能人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和文秘员共10名(具体招聘职位见职位一览表)。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消防事业,政治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举止端庄,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黎平县消防文秘员4名;肇兴专职消防员6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5-29日,共五天(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需交纳材料费100元,提供毕业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相片5张。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卷),采取百分制计算。两科各占50%的分值。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14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三)面试(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各职位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体能测试)人员。报考黎平县消防文秘员的进行面试;报考肇兴专职消防员的进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内容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确定。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 各职位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足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比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考核 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一年期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表现不好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制。 四、聘用待遇 被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和文秘员,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由县财政每人每年干包1.8万元(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五、本实施方案唯一官方网站为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本方案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6223326(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5-6222045(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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