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2012年招聘2013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 |||||||||
内容 |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现已构建了“大市政”特色的专业群。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因教育教学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关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2、已婚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件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全国各地2013届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应聘者在2012年1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将个人简历及有关资料(含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等)扫描后压缩打包,压缩文件以应聘者姓名命名,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dszbgs@126.com,邮件标题请标明“应聘工程造价专业教师”字样。 报名资料经审核后,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 所有应聘证件材料的原件请在考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进行教育理论素质(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理论)测试。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永福校区内。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合格成绩为60分。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90%。 (2)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面谈和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试教包括实操部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合格成绩为80分。 (3)面试采取当场评分、统分的方式,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2012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永福校区内。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相应比例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4、说明: 成功签订录取协议的,按学校差旅费标准报销单次往返路费;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到我校工作或考试未通过的,不予报销路费。 (三)体检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文件执行。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四)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2、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学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在广州市教育局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4、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zszjsxx.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元岗北街16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逯老师 联系电话:020—37245733邮编:51050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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