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局招聘民情督查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
内容 | 天河区监察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民情督查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及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 资格审查和面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侯考室):天河区政府机关大院(天河区天府路1号)1号楼7013会议室 面试地点:天河区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7008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任职要求,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天河区监察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签名);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有关资格证书、奖惩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本人文字水平的文章材料或能证明本人图文编排、图片处理能力的作品等资料。 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指定时间到天河区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7013会议室报到。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5、面试结束后,考生带齐个人物品自行离开,不得在考场及侯考室周边逗留。 附件:民情督查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联系人:赵玮玮 杨丹娜 电 话:38622358 13610069840 附件:民情督查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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