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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内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要求,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汕头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一所集预防、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以精神卫生为大专科,内、外、妇科配套的公益二类卫生机构。医院住院环境良好,精神卫生专科居粤东先进地位,拥有CT、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X光机、MECT治疗仪等先进设备,设施配套齐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其中精神科医生5名,内科医生1名,外科医生1名,妇产科医生1名,儿科医生1名,影像医生3名,详见《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好;
    4、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汕头市金湖路50号六楼);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及与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原件经核对后退回),近期彩色免冠证照3张(2寸)。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由本单位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发证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的内容和方式: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地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十楼会议室。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以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全部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地点、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内容: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
    5、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
    (三)考试总成绩及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时间: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六、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报告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twsj.gov.cn);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http://www.gdstsy.com)。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联系部门: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2、联系电话:0754-88201784-609;
    3、电子邮箱:stsyrsk@126.com;
    4、监督电话:
    0754-88201786(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办公室)
    0754-88547977(汕头市卫生局人事科)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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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汕头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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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7: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