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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进一步优化师资来源结构,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统一要求,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松府通〔2011〕5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211”工程及同批录取院校师范类本科在读大四学生; (二)“211”工程及同批录取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往届生须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四、优惠政策 凡招聘的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生和“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提供一套70平方米住房和2万元安家费,工作期满10年为其办理住户产权手续。 五、招聘计划 (一)招聘学校:贵州省松桃民族中学; (二)招聘人数:20人; (三)招聘专业。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2人); 2、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各1人)。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2012年12月3日——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二)2012年12月5日——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三)2012年12月7日——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四)2012年12月10日——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七、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开招聘座谈会; (二)资格审查。 1.应届生出具身份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2.往届生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签定就业协议; (四)体检:时间另定。 八、有关事宜 (一)签定就业协议的考生在2013年7月10日前将学籍档案、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备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行文聘用,签定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856—2836108,13595612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