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
内容 | 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省妇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省级公益性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场所和妇女实用技能培训基地,是多功能综合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是展示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妇联党组同意,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省妇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长沙市东风路19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职称证件、执业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直接到我中心报名。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出具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水平测试(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40%、面试30%、专业水平测试(才艺展示)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水平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测试以授课方式进行。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和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之和的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就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7197(妇联组织联络部) 0731-84441544 84431619 举报或投诉电话:0731-82689050(省妇联纪检组) “中心”网址: www.hnfnrt.cn 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2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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