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2013年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 | |||||||||||||||||||||
内容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速推进人才战略工程,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专业和人数
二、接收岗位 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5日至31日 四、报名条件 1、文化学历:本科生为主,以及少量硕士研究生。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必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公办民助院校、公有民办二级学院、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定向、自学、专升本、专转本的,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次以上(含4门)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4.6。 4、年龄条件:本科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龄不超过29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即2013年)的8月31日。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6、接收对象:仅限男性。 五、报名方式和接收程序 有意者请登录《江苏消防网》(http://www.js119.com/)“入警大学生报名栏”,按要求注册、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资料投寄工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参加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我单位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体能测试,在此基础上,进入面试和政审环节,具体流程详见《江苏消防网》招生简章。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要求,严禁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总队级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注意事项 请报名人员随时注意《江苏消防网》上“通知”栏发布信息,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等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江苏消防网》上通知为准,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联系地址: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江苏省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6号) 咨询电话:025-86335209、86335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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