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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综合要求 应对本门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任职年限要求 1.获博士学位,并已承担3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2.获硕士学位,并已承担过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3.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硕士学位,并已承担过7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4.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已担任8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三.学位(学历)要求 1.对1980年及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且在195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1981年及以后入学接受本科教育、或虽在1981年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但在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 四.工作量要求: 申报者须在履行中级专技职务期间工作量饱满、工作成绩优良。 五.外语要求: 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 七. 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的基本要求: 应是本学科的教学、科研骨干,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作出一定贡献,且任现职以来同时完成以下业绩: 1. 系统主讲1门或1门以上课程,每学年不少于68实际学时, 且指导过本、专科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协助指导过研究生。 2. 作为项目主要骨干(排名前三位)承担过本学科领域的教 学、科研项目。 3. 主编或参编出版过教材、专著(本人编写字数不少于10万 字),或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论文,两者总计达2篇(部)以上【其中论文或专著至少一篇(部)】。 4. 对长期担任基础课教学的教师申请副教授职务,第2点可不作必备条件。 |